徐州知名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梁建鹏

13805216937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新公司法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添加时间:2018年6月17日 来源: 徐州知名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fllpgwls.cn/
1、公司的营业执照要要载明一人公司是自然人独自还是法人独资;

2、一人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3、法定审计制度,即一人公司在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报告的,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联系电话:13805216937

全国服务热线

13805216937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