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知名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梁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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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8年6月7日 来源: 徐州知名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fllpgwls.cn/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虽有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利;
  2、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连带之债的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4、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5、清算组解除合同而致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
  6、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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