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知名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梁建鹏

13805216937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属于实物证据的有什么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16日 来源: 徐州知名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fllpgwls.cn/

  梁建鹏,徐州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求臻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日常经济生活中,如果双方发生不可调和的刑事纠纷就会涉及到刑事诉讼流程。刑事诉讼从申请到最后出审判结果,其过程当中都离不开大量的证据进行辅助提供参考。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包括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刑事证据的分类的概念和意义

概念:是指对证据进行理论研究中,按照证据本身的不同特点,从不同角度在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逻辑划分。

意义:有助于揭示不同证据的特征;有助于全面、正确地收集证据。保证正确地认识案情。

二、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3、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运用间接证据的原则:

间接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相关性、法律性;

间接证据必须全面反映案件事实,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间接证据之间,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没有矛盾;

间接证据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具有唯一性。

三、种类

1、证据种类的概念

刑事证据的种类是指刑事证据在法律上所做的逻辑划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

2、物证

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特点:1、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审查物证采取的方法:

联系电话:13805216937

全国服务热线

13805216937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