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知名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梁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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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可以拒绝吗 公司兼并重组程序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1日 来源: 徐州知名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fllpgwls.cn/

  梁建鹏,徐州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求臻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要约收购可以拒绝吗

可以拒绝,但是当满足下条件后,可以进行强制收购。

一是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

二是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

因此收购者为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而付出的溢价应归公司的全体股东平均享有。

《证券法》

第九十一条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公司兼并重组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有很大大小小的公司,但是有些公司可以走到最后,有些却不可以,走不下去的有的选择破产解散,但是有的会被另外一个公司兼并进行重组,那么公司如何进行兼并重组呢公司兼并重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

公司兼并重组的程序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兼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兼并作出决定;

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兼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兼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兼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兼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

8、兼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兼并协议;

9、按照兼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兼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10、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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