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知名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梁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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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有哪些特点 反洗钱和非法集资的关联

添加时间:2022年7月7日 来源: 徐州知名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fllpgwls.cn/

  梁建鹏,徐州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求臻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梁建鹏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洗钱罪有哪些特点

一、洗钱罪有哪些特点


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洗钱犯罪不同于一般的街头犯罪,犯罪结果或犯罪危害能为人直观感知。洗钱犯罪没有可识别的受害者,其行为本身也没有引人注目的可谴责性,所以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一般说来,警方想要直接发现犯罪的发生是很困难的,只能依靠间接的申报资料或者一些其它的数据分析。即使这样,发现的犯罪数同实际犯罪数之比也是很低的。例如,美国虽然拥有比较完善的现金交易申报制度和可疑交易申报制度,但还是不得不借助“眼线”和告密者来发现犯罪。


复杂性。洗钱的手段众多,几乎银行提供的所有服务都有可能被洗钱者利用。另外,一项洗钱阴谋可以使黑钱在到达最终的目的地之前,通过众多的国内外的商业公司和金融机构。洗钱阴谋是如此的复杂,有时甚至于参与其中的专业人士,如银行家、律师、会计都无法觉察。




国际性。由于不同国家在洗钱的管制和制裁上存在差异。有的非常严格,如美国,它在金融方面有一套严格的反洗钱申报制度,而且对洗钱犯罪的刑事处罚非常严厉,最高刑可监禁20年;而有的国家根本没把洗钱活动犯罪化,更有甚者,还存在有利于洗钱的严格的银行保密制度,这些国家被认为是洗钱的天堂。洗钱集团可以把黑钱转移到这种管制不严或者没有管制的洗钱天堂进行清洗。另外,为了逃避司法官员的追查和罚没,洗钱者一般都利用各国主权管辖范围的限制,将黑钱在数个国家间进行转移,给立案追查设置障碍。当今,由于各国法律规定的不同以及其他方面原因,跨国间的反洗钱协作非常困难。另外,洗钱的国际性,不仅仅指洗钱犯罪涉及的地域非常广泛,还包括犯罪技术的国际化。先进的犯罪手段会迅速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开。所以,建立国际间的反洗钱协作,是反洗钱对策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资金的密集性。犯罪集团获取的犯罪收益,大部分为现金,尤其是毒品交易几乎百分之百采用现金交易,因为现金利于伪装,也不容易留下交易痕迹。在金融市场与信用制度较发达的国家,其使用现金密集程度较低。


二、洗钱罪“明知”的判断


犯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对“洗钱罪有什么特点”问题进行的解答,洗钱罪的特点包括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洗钱行为的复杂性、洗钱行为的专业性、国际性、资金的密集性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反洗钱和非法集资的关联

反洗钱和非法集资的关联



对于反洗钱和非法集资来说,它们的主体都是资金。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洗钱是让不正当不合法的钱变合法。


非法集资和反洗钱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洗钱是让不正当不合法的钱变合法。而反洗钱行为则是大气洗钱行为的合法行为。




交易报告制度是金融机构承担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将其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经办的超过规定金额或有洗钱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报告给中国人民银行的制度。主要包括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两类。交易报告制度为反洗钱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了基础信息来源,是反洗钱的基石。交易报告制度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通过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尽职调查制度、记录保存制度的配合,成为预防金融机构被不法客户用作洗钱渠道的主要措施。交易是否可疑,只有在执行了必要的客户身份识别程序之后才能给出判断。没有经过客户身份识别程序而提出的可疑交易,只能是无根据的主观臆断,无情报价值可言。因此,客户身份识别是可疑交易的基础。对于基层银行来说,应就以下情况报告可疑交易。


为激励反洗钱工作相关人员积极履行反洗钱职责和义务,有效防范洗钱风险,真正使“一法四规”落到实处,基层银行应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反洗钱激励机制,对专业技能娴熟、工作业绩突出、掌握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能够熟练的开展工作的基层网点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推动一线员工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


对你提出的问题,已经整理出来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果不慎涉及应该及时告诉公安机关,以法律的力量来惩戒这些不法分子,如果我们身边有人涉及也应该进行劝阻并且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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